1.2003年9月20日,召开大赛组委会筹备会议,讨论并通过本章程。各省(市、自治区)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应按本章程所规定的时间表组织本省(市、自治区)的初赛和复赛。
2.10月10日前,初赛报名。
3.10月30日前,各大学(或临近2、3所大学联合)完成初赛。
4.11月10日前,各省(市、自治区)完成复赛。
5.11月15日前,各省(市、自治区)把参加半决赛的选手和指导教师有关信息以及2寸彩色照片2张用特快专递寄到大赛秘书处。
6.11月22-24日,半决赛。
7.11月26日决赛选手接受电视录播的培训。
8.11月27-30日,总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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