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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奖励办法
2003-10-28 00:00   本站原创 

奖励办法

(一)决赛冠军(1名):获得“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冠军奖杯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共2人)赴英国参加每年一届(每年3-4月)的“ESU Cultural Seminar”(一周时间)活动,费用由外研社提供。

(二)决赛亚军(2名):选手及指导教师(共4人)颁发获奖证书;赴英国参加 “Oxford Summer School” (每年7月初,一周时间)活动,费用由外研社提供。

(三)决赛季军(3名):选手及指导教师(共6人)获得获奖证书并参加“澳亚大专英语辩论赛” (每年7月中旬,一周时间),地点在大洋洲或亚洲某个国家(每年不同)。费用由外研社提供。

(四)决赛四等奖(14名):选手及指导教师(共28人)获得获奖证书并参加“亚洲大专英语辩论赛”(每年5月初,一周时间),地点在某个亚洲国家(每年不同)。费用由外研社提供。

(五)决赛优胜奖:参赛省(市、自治区)选送的三名选手中如果无人获得上述四个奖项中的任何一项,则该省(市、自治区)三名选手中在大赛半决赛中成绩最好的一人获得本次大赛的优胜奖,并赴新加坡访学(时间为暑假中的一周)。费用由外研社提供。

(六)各省(市、自治区)的复赛参照以上奖项设立本复赛赛区的奖项。

(七)初赛赛点的第一名将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复赛)优胜奖证书。

(八)外研社向参加复赛但未获得以上奖项的选手和指导教师颁发奖品和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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